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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主旨:「事業委託清理之相當注意義務認定準則」第二條、第四條、第九條業經本署於110年2月23日以環署廢字第1101014354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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