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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 大臺中商業總會 主旨:函轉臺中市政府110年6月7日府授勞動字第11001416321號函,係有關事業單位依據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編定之「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調整出勤,得否適用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4項及第40條規定疑義1案,詳如附件,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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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2025 - 04:58node/2423/trackp877087 (未驗證)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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