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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大臺中商業總會 主旨:函轉臺中市政府114年6月3日府授勞動字第11401552731號函,係有關勞動部修正「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因應事業單位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通報及處理注意事項」第三點及第四點附件,並自即日生效,詳如附件,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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