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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安署修正「無災害工時紀錄實施指導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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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安署修正「無災害工時紀錄實施指導要點」

  • 勞工安全衛生法業已修正為「職業安全衛生法」,並於本(103)年7月3日施行,爰「無災害工時紀錄實施指導要點」配合修正部分文字「勞工」為「職業」;另為因應組織再造,勞動部及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於本年2月17日成立,爰修正本要點部分文字「本會」為「本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 有關旨揭要點之電子檔,請至本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http://www.osha.gov.tw/;本署網站/公佈欄)或無災害工時紀錄網下載。

無災害工時紀錄網

http://www.zeroacc.url.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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