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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暫緩執行「自本(104)年5月1日起文山資源回收(焚化)廠停止接收有申報三聯單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另清除機構進廠核定量按比例由500公噸/日降為350公噸/日」之政策,暫緩無截止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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