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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 行政院環保署有關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之有效期限即將屆滿,清除廢食用油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於其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許可期限內原回收工作證免換發得延用一年(至108年12月31日) 請廢食用油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配合辦理 ,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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