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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 中華民國廢棄物清除處理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主旨: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公署公告「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作業辦法」第27條修正條文,檢附發布令影本(含命令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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