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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 大臺中商業總會 主旨:函轉臺中市政府109年11月2日府授勞動字第109002626471號函,係有關勞動部修正「僱用部份時間勞工應行注意事項」1案,檢送原函及修正後之注意事項等影本各1份,詳如附件,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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