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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 大臺中商業總會 主旨:函轉臺中市政府111年3月22日府授勞動字第11100701491號函,係有關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及第23條第1項規定適用疑義,業經勞動部111年3月14日勞動條2字第1110140080號函釋,詳如附件,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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