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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 大臺中商業總會 主旨:函轉臺中市政府111年6月20日府授勞動字第 11101547131號函,係有關「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但書適用範圍」,業經勞動部於111年6月13日勞動條3字第1110140584號公告修正發布,並自111年6月13日生效,檢送原函、公告影本、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供參,詳如附件,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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