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這裡

函轉 大臺中商業總會 主旨:函轉臺中市政府111年11月18日府授勞動字第11103069091號函,係有關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4項後段所稱補給勞工以適當之休息,及同法第34條第2項所定輪班換班之休息時間之競合擬議1案,詳如附件,請 查照。

主要索引標籤

內容: 

審核用欄位: 
可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