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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 中華民國廢棄物清除處理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主旨:函轉交通部轉知內政部警政署通告各警察機關查處廢棄物產生源隨車證明文件,已載明廢棄物種類為土木或建築物廢棄物混合物(D-0599)、營建混合物(R-0503)等營建廢棄物,得不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條之1規定使用砂石車專用車案,請查照轉知各會員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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