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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 中華民國廢棄物清除處理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主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之2、第16條之3、第16條之4 業經環境部於113年5月17日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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