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這裡

函轉臺中市大臺中商業會 主旨:函轉臺中市政府114年12月17日府授勞動字第11403869841號函,係有關「友善職場育嬰留職停薪獎勵雇主實施要點」,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2月10日以勞動條4字第1140149212號令訂定發布,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檢送發布令影本(含修正條文)1份供參,請 查照。

主要索引標籤

內容: 

審核用欄位: 
可發佈